我省开展“河北省诚信企业”评选活动
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诚信建设,规范以诚信生产,诚信经营为核心的市场秩序,由省有关部门和省级相关社团等单位参与开展的“河北省诚信企业”评选活动,今年将继续进行,3月30日前接受申报推荐。
200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发了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冀政[2009]90号),文件中提出要“开展诚信企业表彰活动,推动企业诚信建设”、“推广先进经验,树立诚信典型”。十八大报告中更明确提出要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”,“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”,诚信建设是这一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。经批准,2013年在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,将继续开展“河北省诚信企业”创建及评选表彰活动,同时评选一批“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工作者”。
这项活动要求企业对照《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表彰办法》(见附件1)中的评选指标体系和标准,进行自查、自改、自建。各行业协会、相关单位要对所属企业的诚信创建活动进行组织、检查、指导和评价,并将诚信建设优秀的企业及个人推荐到省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。由相关业务监管部门(工商、质监、税务、环保、安监、人民银行等)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进行专业性审查。
评选办公室对各部门审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做必要的核实、考察(或信用评级)后,提出“河北省诚信企业”的建议名单。
企业可以在2013年3月30日前将申报的书面材料报到河北省饭店烹饪餐饮行业协会,电子版报到评选办公室,相关文件详见本网站“下载中心”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