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快推进我国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立
根据《中国社会报》刊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王建军文章,对社会组织改革作出解读:
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“现代社会组织”的概念,加快形成政社分开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,将现代社会组织团体与社会管理体制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、社会管理机制并列起来,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四大重要目标,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。需要认真学习,深入思考,明确思路,加快行动。
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
十八大报告提出现代社会组织团体组织体制,其核心就是规范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,确立社会组织的关系,确立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,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。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,政社分开是前提、权责明确是基础、依法自治是方向,三者互相结合、不可或缺。
政社分开就是政府要给组织让渡空间,向社会组织放权。一方面,政府要信任社会组织,尊重社会组织,让社会组织“接力”,主动在人员、资产、办公场所方面与社会组织分开,不直接干预社会组织运作。另一方面,要通过转移职能、技术支持、购买服务、税收优惠方式,为社会组织发展创新造良好环境。
权责明确就是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边界,实现职能归位。一方面,要树立“有限政府”意识,政府做该做的事,把属于社会的职责交给社会。另一方面,社会组织要去行政化,真正回归社会。登记管理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、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法管理,寓管理于服务之中。社会组织要按自身特点和规律运作。政府与社会组织部错位、不缺位、不越位。
依法自治就是尊重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,激活社会组织自治功能。社会组织要在法律框架下,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,实现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发展,成为独立法人主体。政府应建立与社会组织的信息沟通机制,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,构建新型的政社互动合作关系。
在政策创制上花力气
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最新成果和目标要求,首先要体现在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创新上来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工作的思路谋划、未来布局,抓紧进行顶层设计和政策创制,乃当务之急。
在推进工作上见成效
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,前提在学习,关键在行动,最终看成效。当前,广东、上海、江苏等十多个省份进行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,地方的丰富实践和积极探索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创新创优、有所做为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深化登记管理体制改革。坚持示范带动,在现行法规框架下,由民政部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,有选择地对一些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登记。积极鼓励引导,推广广东等地的改革经验,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拓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。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。对工商经济类、公益、慈善类、社会服务类和基层社会组织,有优先发展、重点发展、鼓励发展;对违法违纪的社会组织,要强化执法监察;对非法组织要坚决打击和取缔。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机制,实现枢纽型管理和行业性自律。建立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,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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